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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追求:
一种云端起舞的乐趣
一种卓而不群的地位
一种心灵相通的友谊
一种影响未来的价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本沙龙的中文名称为:安吉人力资源沙龙。
第二条 性质: 本沙龙是经安吉县人事局人才中心发起,由县内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干部自发、自愿组成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宗旨:本沙龙的宗旨为“真诚、沟通、协作、发展”、“聚合精英,传递智慧”。为各企业人力资源干部,或志愿成为人力资源职业人的个人,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提供一个为参与者搭建联谊互动平台;沟通交流平台;学习协作平台;自律自戒平台;创新发展平台。本沙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各项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所有会员的职业生涯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体制:沙龙采用会员制,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五条 本沙龙的服务范围:
(一)通过因特网及各种其他途径(会议、座谈),向会员提供各行业最新的知识和信息。本沙龙的网址为:
(二)开展培训、研讨、交流、联谊等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发掘优秀人才,促进队伍稳健成长;
(三)建立人力资源干部与相应职能部门的联系,为人力资源干部提供政策、法规、信息等专项服务;
(四)组织人力资源干部与县内外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加强与其他同类组织的联系和合作;
(五)提供战略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培训服务;
(六)为人力资源干部提供职业生涯及发展规划的设计并提供最佳的平台; (七)反映人力资源干部的意愿,维护人力资源干部的合法权益。
(八)举办、协办、承办、参与各种营销、人力资源咨询和企业相关管理培训活动;
第三章 会员条款 第六条 本沙龙的会员种类为普通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沙龙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须符合四条以上者):
(一)拥护本沙龙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沙龙的意愿;
(三)在所工作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经会员2人以上推荐的各界优秀职业人才;
(五)对企业管理有浓厚兴趣者;
第八条 会员入会/退会的程序: 会员入会、退会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办理。
(一)可以通过网络报名和书面报名两种形式进行会员资格的申请;
(二)认真阅读安吉人力资源沙龙的会员章程;下载会员申请表;填写后通过E-mail或传真(寄信也可)传回秘书处;经理事会授权的人员审查申请书材料真实性和申请人资格后通过;
(三)收到入会申请后,沙龙将在3~5个工作日内加以审核确认,一经确认为会员,将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并审核录入会员相关资料(会员联络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沙龙,以便及时更正准确联系);
(四)由会员管理部发给会员证并按年缴纳会费;
(五)不履行会员义务,强行剥夺沙龙会员资格的会员,不退还相应的会员费;会员如果一年内没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沙龙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并交回会员证;凡已退会的前会员,其任何行为与本会无关。
第九条 会员享有权利
(一)在有效期内免费每月参加沙龙组织的沙龙联谊活动;
(二)享受沙龙免费提供的高级咨询师对会员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人才测评服务;
(三)优先享受沙龙向用人单位推荐的服务;可接受沙龙提供的猎头服务,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四)可以享受本沙龙举办的研讨会、论坛、培训活动的优惠;
(五)在人才网站上提供论坛供会员之间平时的商务、管理、人力资源等工作的交流;在其中发表相关的个人优秀文章、观点或商务信息;
(六)会员可把现实中遇到的一些管理类的问题提交本沙龙,如果很有深度或者代表性,则沙龙论坛现场讨论的形式给予讨论;
(七)牵线搭桥、组织参加企业交流洽谈会。
第十条 会员履行义务
(一)执行本沙龙的决议,维护合法权益,完成交办的工作;
(二)按规定交纳会费,自觉履行缴纳会费之义务;向本沙龙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积极为本沙龙举办、承办的各种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四)不得擅自使用“安吉人力资源沙龙”的名称,对外进行各种经营或宣传,除非得到本沙龙的许可;
(五)有义务维护本沙龙的名誉和声望,自觉遵守有关制度、规定,自觉依照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 ;
(六)积极参与会员组织的活动、论坛,传授管理上的宝贵经验,互相学习,智慧共享,自愿与其他会员分享个人独特的社会资源、增进友谊和合作、谋求双赢;
(七)共同营造沙龙温暖、互助的气氛,为沙龙活动出谋划策,共同成长;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超过半数表决通过,予以除名。情节极其恶劣者将在网络平台上予以通告。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理事会
(一)理事会是会员本沙龙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秘书长1名,理事5名,秘书长由理事长任命,理事由理事会聘请,理事会任期为一年。
第十三条 理事长、秘书长及理事
(一)理事长职责:负责本沙龙的整体战略决策,召集理事会,指导、监督、保障本沙龙的正常健康运作;负责沙龙的人、财、物资源的调配使用。
(二)秘书长职责:负责本沙龙的日常事务管理及经营计划的安排和执行;财务预决算计划的制定、总结和修改。
(三) 理事 1、理事入选资格:
(1)热爱人力资源事业,热衷于沙龙的创新和组织工作;
(2)专业能力及工作业绩在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中较有影响,组织工作中有感召力和说服力;
(3)维护本沙龙形象和利益,个人言行能代表本沙龙的思想和精神;
2、理事职责:
(1)遵守章程;
(2)对工作主动热情,积极为工作出谋划策;
(3)积极认真地完成理事长及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4)按时参加理事会及相关理事活动。
第十四条 违纪处理
(一)理事长在担任本职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理事会会议决定免去其职务;理事、秘书长在担任本职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被认为不适合该工作的,由理事长在理事会会议上免去其职务;
(二)理事连续三次不参加理事会会议而又事先未经理事长批准的,由理事长提交理事会会议决定免去其职务;
(三)会员不按时缴纳会费超过两个月的,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五条 本沙龙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代表大会,理事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活动报告和财务预算等;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讨论并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六)理事代表由理事会成员和特邀顾问及会员代表组成。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理事代表的执行机构,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本沙龙设立会员管理部、组织宣传部、网络管理部、培训咨询部、对外联络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 本沙龙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会费;
(二)企业及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赠;
(三)专项会议的企业赞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沙龙衍生品的深度市场开发。
第十九条 沙龙经费用途:
(一)会务活动开支
(二)业务活动开支
(三)集体活动开支
(四)其他必要开支
第二十条 本沙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一条 本沙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本沙龙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 本沙龙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对本沙龙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全体表决通过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2007年6月4 日理事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沙龙的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沙龙理事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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